当前位置:首页 > 科学传播 > 科普文章 > 专家文章

孙九林:科学数据共享大循环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4-28 | 【打印】【关闭】

  (作者:中国工程院院士 孙九林)

  当前,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全球化科技活动不断增强,导致全球范围内对科学数据信息资源的交流、互通和深度使用的强烈需求和高度信赖。各国在迈向信息社会的过程中,由于国情不同、认识不同等原因,所实施的政策和措施不尽相同,从而产生不同的效果。

  一、美国的数据共享“大循环”做法

  如何让越来越多的数据信息资源在全社会流动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数据信息作为资源的作用,同时规范信息数据在管理和社会流动中的行为,是科学数据共享的核心。美国之所以在科技领域占据制高点,是与其所采取的“大循环”的科学数据共享做法分不开。

  美国政府首先从制定政策和法律入手。政府以原有的《信息自由法》和《版权法》为法律基础,规定政府应该主动告知禁止公开内容以外的信息。

  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完全与开放”的数据共享政策,成为美国联邦政府在信息时代的一项基本国策。从1990年到1999年的十年中,分两步实施数据共享计划。首先由美国航空航天局启动“分布式的最活跃数据档案中心群”,重点是搞好数据共享和国家级数据中心的建设;第二步,由白宫启动总统长期专项,建设国家级数据信息共享网络,用十年的时间,即在20世纪末完成建立世界上最强大的科学数据共享体系的任务。

  “完全与开放”的数据共享政策极大地刺激了美国经济的发展,数据共享实施的十年间,1995—1999年平均每年经济增长率比1991—1995年多增长1.1个百分点。据美国经济学家计算,其中0.5个百分点是由于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和应用所产生的效益。

  美国是一个市场经济起主导作用的国家,最终在信息时代最核心的数据信息开发利用上,却选择了一条与市场方式相“背离”的“完全、开放与无偿共享”的道路,这是因为他们把数据信息资源的特征研究的很透,并找到了开发利用最好的途径。

  让每一位公民在数据‘信息’知识‘理论’决策‘效益’的各个环节上发挥才能,把数据信息流动和应用过程中的各种价值充分挖掘出来;国家则创造好环境并做好服务,利用税收制度收回资金,达到国富民强,这就是美国联邦政府选择的数据信息共享的“大循环”道路。

  二、我们的数据共享经验

  在国家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牵引和领导下,我们于2002年率先建立的地球系统科学数据共享网(现为国家地球系统科学数据共享平台)为实现中国科学数据的全面共享积累了宝贵经验。

  地球系统科学数据共享的对象主要是分散的科学研究数据,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我们在建设过程中,坚持边建设、边服务、边探索、边积累。经过多年的实践,获得了13条初步的认识和经验:(1)制定平台发展顶层规划,(2)主持和参加单位首先将拥有的数据提供出来共享,(3)形成固定的队伍,(4)运用多种方式为用户提供服务,(5)多渠道有效地整合数据,(6)开创并成功实施“边建设、边服务”策略,(7)主动服务,跟踪重大科技项目,(8)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平台间互动,(9)集中开发共享软件平台,建立统一管理的分布式服务体系,(10)积极开展国际合作,(11)建立数据共享机制,(12)兼顾各方利益和国家安全,(13)吸引全社会关注,积极投入。

  地球系统科学数据共享平台采用的分散数据资源的整合和服务模式得到主管部门和科技界的高度认可。2007年,经过反复论证,科技部正式以此为基础,选定973计划资源环境领域,开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数据汇交试点。2008年,科技部正式在全国范围启动了973计划资源环境领域项目数据汇交工作。这是落实国家“科技进步法”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平台对分散科学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服务成功经验的重要产出,对于推动科技项目数据汇交机制的建设,完善共享环境;提高国家在数据资源管理与共享上的投入产出比;提升我国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和科研项目的管理水平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原文链接http://digitalpaper.stdaily.com/http_www.kjrb.com/kjrb/html/2014-04/24/content_2581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