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季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报送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根据国科大要求,现就2021年春季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报送报送工作说明如下:

  1. 已签"就业协议书"(就业地解决户口和接收档案)的毕业生,请将"就业协议书"第一联和接收函(涉及落户北京、上海的同学)交研究生部;
  2. 其他方式就业/出国的毕业生,户口和档案须返回原籍,请将《空间中心毕业生二分回省申请书》、《户口回原籍个人申请》(见附件6或研究生部网站首页)本人签字后交研究生部;
  3. 已(拟)做博士后的毕业生,请将"就业协议书"第一联和"进站证明"交研究生部;
  4. 定向生,根据委培协议派遣至原定向单位,按照签三方协议派遣范例填写派遣系统;
  5. 请于1月7日前提交上述纸质材料,并同时完成派遣数据填写及上报,研究生部将根据毕业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二分回省申请书"审核派遣数据,数据有问题会通过QQ群通知退回,请各位及时修改并再次上报,研究生部将于1月8日前完成数据上报
  6. 请根据"就业派遣信息填报指南"(附件1)、"就业数据报送要求"(附件2)、"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附件4)完成派遣数据填报,请注意:由于需要查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请在工作日8:00-17:00登录网站查询;
  7. 1月7日前,完成派遣系统上报的毕业生,预计1月14日下午可以领取报到证、户口卡/户口迁移证,具体时间再通知;
  8. 1月7日前没有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申请暂缓派遣,在离校前,提交"研究生部用印单"(勾选缓派申请)、《缓派申请书》(见附件7)和《毕业生二分回省申请书和户口回原籍个人申请》(见附件6);
  9. 派遣单位为北京市或上海市的毕业生,请提供进京接收函或进沪接收函jpg文件电子版,接收函照片文件名为毕业生姓名+空间中心+夏季进京接收函或夏季进沪接收函;
  10. 生源地为北京市的毕业生,须提供北京市常住人口户口页jpg文件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姓名+空间中心+北京市常住人口户口页;
  11. 各省市就业政策参见附件3、4;
  12. 有自主创业的情况,请提供《自主创业毕业生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模板见附件,文件命名方式:《姓名+自主创业毕业生汇总表》;
  13. 特别提醒:寒假期间不办理派遣。2020年寒假时间:1月25日至2月28日。

         请将接收函的电子版照片发至研究生部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需为电子版文件名称。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何京勇

联系电话:5280 4113(怀柔)/6258 2784(中关村)

邮箱地址:hejingyong@nssc.ac.cn

附件1:2021届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填报指南(学生角色)

附件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要求

附件3: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上)

附件4: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下)

附件5:自主创业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6:毕业生二分回省申请书和户口回原籍个人申请

附件7  缓派申请书

空间中心研究生部

2021年1月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