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现将2018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对象
1、 三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不包括三年级、四年级直博生);2、 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考核,由各研究室确定具体考核时间。考核结束后,向研究室了解考核结果,于11月10日前登录"sep.ucas.ac.cn"填写"培养指导"系统。
三、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表现、科研道德、学风、工作态度、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等综合素质;
(二)课程学习(成绩、学分)情况;
(三)科研及成果(学位论文开题、按计划研究进度和初步结果、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论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途径及预计论文完成时间;
(四)参加学术报告(讲座)和实践活动情况;
(五)参加学生社团活动、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四、考核方式:
1、以研究室为单位组成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
2、研究生按考核要求进行PPT报告,并接受考核组质疑;
3、考核组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并根据考核项目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五、奖励和惩罚、分流和淘汰
(一)中期考核优秀者可优先推荐参加中科院院长奖、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等各类冠名奖学金的评选;
(二)考核结果可作为签订研究助理协议的依据,对于工作任务未能按要求完成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研究生,助理津贴予以减发或停发;
(三)因个人原因科研工作进展缓慢,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三个月后重新考核,再次考核认定没有明显改进者,则按学籍管理规定实行分流、淘汰;
(四)在论文和科研工作中明显表现出无科研兴趣或缺乏科研能力,经沟通商谈后认定不宜继续学习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
六、其他
个别学生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可向研究室申请延期,无故不参加考核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空间中心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