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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中心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关于组织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1-31 | 【打印】【关闭】

中心各部门:

  日前,院科技促进发展局转发了《关于组织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科发促函字〔2017〕85 号。具体通知和申报指南见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12/t20171222_136993.htm

  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平台: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2.2017 年第二批项目将支持我国与19 个国家开展政府间科技合作。涉及到空间相关领域的国家和组织包括:比利时、欧盟等。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 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有申报意向的部门,务请于2018年2月2日17:00时前完成网上在线申报工作。完成在线申报后,需联系国际合作办出具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

  联系人:许永建 xuyongjian@nssc.ac.cn 62586404

  国际合作办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