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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关于长年招聘特别研究助理(含博士后)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5-27 | 【打印】【关闭】

  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是中国第一颗人造卫星的摇篮,是中国航天事业的重要奠基者和贡献者,定位于中国空间科学及其卫星工程项目的总体性研究。为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扩大青年科技人才储备,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国家空间科学中心现启动特别研究助理(含博士后)招收工作,欢迎具有空间物理、微波遥感、电子、计算机、航天等相关背景人才加入空间中心。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 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申请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 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 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科技创新潜质优良;

  5. 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将人事关系转入中心,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薪酬待遇及职业发展

  1. 税前年薪≥24万元(含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2. 入选“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者,中心在项目执行期间额外提供20万元科研经费;

  3. 所在部门可视其工作与产出情况,增发其绩效奖励;

  4. 特别研究助理合同期为3年,可续聘一期合同,最长6年。合同期满可以申请中心正式长聘岗位(包括副研究员或者中科院“青促会”或中科院“百人计划”项目)。

  三、申请材料

  (1)《国家空间科学中心特别研究助理申请书》(见附件),电子版与1份纸质版;

  (2)身份证明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提供博士导师和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不少于2封);

  四、工作流程

  1. 申请人将材料提交人力资源处;

  2. 人力资源处组织专家评议;

  3. 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4. 办理博士后进站(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5. 按照特别研究助理进行岗位管理,签订特别研究助理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次。

  联 系 人:郗静,62558052,xijing@nssc.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特别研究助理岗位申请书

  人力资源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