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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心发票管理的通知
空间中心关于加强发票管理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
根据审计署对中央部门单位2013年审计结果公告的相关精神,结合空间中心实际工作中发现的个别假发票现象(已通知责任部门进行整改),为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发票管理以及保证中心资金安全,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具体通知如下:
一、业务经办人在办理经济业务过程中,选择正规商家交易,通过与工作真实相关的经济业务及合法渠道取得发票(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发票属于有意为之,视为舞弊);并在取得发票时查验发票真伪(特别关注手写发票),以免造成个人损失或单位风险。
二、各部门财务接口人在提交报销、付款单据前需对发票真伪进行查验,单张发票3000元及以上且能够进行网络查询的,报销时需附验真网页打印件。
三、资财处审核单据过程中发现假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四、核实发票真伪的办法如下:
1、网络查询:取得发票后,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网站,点击“发票查询”栏目,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税控码及机器编号后,按“查询”键进行发票真伪查询,部分发票还可点击详细信息比对税务申报详情,如返回信息为假发票,或票面内容与税务申报比对不符,均认定为假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2、电话查询:12366为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电话,从外埠取得的发票可拨打“区号+12366”进行查询。
3、许多发票背面印制了查验真伪的方法,如热敏反应、水印标识、荧光检定等,在使用网络、电话查询不便的情况下,可查阅发票背面的简易鉴定方法进行鉴定。
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bjsat.gov.cn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gov.cn
特此通知!
资产财务处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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