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6年5月底,“北京市(百万只)绿色照明工程”已在政府机构、城八区中小学校、地铁站台、宾馆、饭店、医院、商厦、二环路内公共厕所推广使用高效照明光源112万只。 一、“绿色照明”含义 所谓“绿色照明”,是指通过科学的照明设计,采用效率高、寿命长、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电器产品,充分利用天然光,改善提高人们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和质量,从而创造一个高效、舒适、安全、经济、有益的环境并充分体现现代文明的照明。 二、工程实施背景 这个工程是按照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北京市人民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及200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27号)文件要求开展的,北京节能环保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节能中心”)受市发展改革委委托,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自2004年6月至今,在市发改委的指导下,完成了各个领域的方案策划、组织实施、检查监测、办理资金补助等工作。 三、绿色照明工程的内容 就是采用三基色直管荧光灯替代普通卤粉荧光灯,以紧凑型节能灯替代白炽灯,以达到节约能源、增加照度和显色指数、改善照明环境、保护视力的作用。 四、该工程取得的成效 (一)经济效益 1、直接经济效益 2004年11月~2006年5月,“北京市(百万只)绿色照明工程”在北京市所属政府机关、饭店(包括奥运签约饭店)、商厦、学校、医院、二环路内公共厕所、地铁站台共推广高效照明光源112万只,年节约用电3442万度,年节约电费2519.7万元。 2、间接经济效益 (1)使用高效照明光源降低了维修成本。高效照明光源使用寿命长、损坏率较低,设备维修量明显下降,节约人力财力。照明节电器能将电路电压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也使得灯具的使用寿命明显延长。 (2)普通卤粉直管荧光灯更换成三基色荧光灯后,在不增加灯具的情况下,提高教室照度,降低了增加灯具所需费用。 (二)环境效益 通过112万只高效照明光源的推广使用,年节电约3442万kWh(折合13768吨标准煤),同时减排二氧化碳34318吨,二氧化硫1033吨,氮氧化物517吨,实现了“绿色照明”节能减排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 (三)社会效益 1、使用高效照明光源,改善了照明环境。在照度平均提高30%的同时,显色性也有了明显提高。办公和生活照明条件得到了大幅度改善,创造了和谐舒适的环境。 2、高效照明光源光通量大、光通维持率高,显色性好,安装后能够明显改善目前中小学校照明条件,达到《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对教室照度的要求,保护学生视力。 3、通过在全社会广泛使用高效照明光源,可加大绿色照明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的节能意识,尤其在中小学校推广使用高效照明光源,可在潜移默化中对中小学生宣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知识。使中小学生从小培养节能意识,增强节能观念。 |